買屋先算公設比!!

破解虛坪陷阱!!

隨著建商趁著旺季陸續推出新案,加上新成屋加入市場,購屋氣氛熱絡,週末購屋一日遊成為風潮。當購屋人看到美侖美煥的預售屋、新成屋時,「衝動購屋」的比例隨之增加,但事後糾紛常由此而來。因此,根據消基會公佈去年度十大申訴排行榜中,購屋類糾紛高踞第一名,占全年申訴案近三成,其中又以「公設比」為購屋時最常見的糾紛項目。

 

 

一般所謂「公設比」包含大公、小公等區塊,「大公」是地下室、機電房、消防設備、走道、門廳等等;而樓梯間、電梯、則屬「小公」的範圍。購屋時想要讓錢花得物超所值,精算公設比是一個好方法,以30坪的大樓為例,一般來說,公設比多在26%~28%,但如果你買到公設比30%的房子,公設佔去的坪數高達9坪,以房價每坪30萬來看,多出來的這5%公設比,就要花去45萬元!而這還只是一開始的購屋成本,購屋後每月公設的維護費用,又是另一筆花費。

 
 在講究養生和休閒的時代,許多產品強調附設游泳池、健身房,甚至SPA、三溫暖、住戶俱樂部等等設施,多元豐富的休閒公設聽起來的確很吸引人,購屋者在決定選擇這類高公設比的產品前,應先衡量自己的需求,也就是說未來是否真的會使用到這些設施。並且須留意各項設施是否有專責的維護單位,如果管理不佳,或根本沒人管理,設施使用率低、耗損率高,那麼這些休閒公設也只是徒增購屋成本。  
 
 

長久以來民眾對公共設施總有一些迷失,誤以為「我家的公設比高是正常的,因為我們大樓有很大的中庭花園啊!」,其實中庭花園大多為法定空地而非公設;另外「我家的公設30﹪,但公設到底有哪些?」也是多數民眾心中的疑惑。還有一種購屋族是買了預售屋,卻在交屋時才發現,房子和當時看到的樣品屋大小有明顯差異,再仔細看看簽訂的契約書內容,赫然發現公設佔了實際房屋一大部份的面積。所謂公共設施面積,就是登記為共同使用部分面積。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,有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(即大公,如管理室)和部分區分所有權人共有(即小公,如樓梯間)之分;但是分擔的比例到底多少才合理,目前還沒有法令強制規定,民眾購買的房屋,使用面積與公共設施比是否適當合理,最重要的是按「使用者負擔原則」。

 
 林國華進一步指出,常見的公設產權問題包括以下幾點:  

 

中庭花園大部分為法定空地,不列入公設面積,列入公設面積計算者需其上方有大樓本身結構之頂蓋,如一樓或地下室羽毛球場。

 


公共設施面積包含大公及小公之面積,有部分個案將小公面積登記在主建物面積中,若只看謄本無法明確得知,必須看「建物測量成果圖」並依圖與建物格局比對是否有不同,藉以確認樓梯間等小公是否登記在主建物面積。  
 此類型大樓之地下室大部分有設置停車位,地下室公設面積全體住戶平均分攤,大樓住戶停車位多無法一戶配置一車位,必須定期抽籤分配承租,管委會可收停車位租金,住戶因此可繳納較少管理費;但也可能面臨無法購買地下室停車位之不便。  

此外,此類型大樓公設比較高,地下室每坪單價通常較主建物低,相對比較,大樓每坪單價也會受影響。

  
  出售停車位時通常以「個」來計算價格,較不會注意停車位坪數大小,按車位長寬及車道分配計算,一般平面車位含車道等公設面積,約佔6~7坪不等,機械式則為3.5~5坪。建議可調閱地政機關之謄本,若車位面積少於這個經驗值,有可能是建商將部份車道面積分攤給住戶,最好再向建商詢問清楚。  
 

新個案將陸續登場,加上尚未去化完畢的新成屋以及中古屋加入戰局,此時購屋選擇將比平時更多,議價空間也相對來得大。在檔期內購屋,一定要更冷靜,多比較各項優惠措施、方案,衡量自身能負擔的頭期款和貸款金額之後,緊接著精算公設比,某些建商為了降低每坪單價,會將停車場、車道都畫入銷售面積,算下來雖然每坪單價變便宜,但實際上卻是買貴了!因此,比價時不能只比登記坪數,也要看公設比,換算出室內實際坪數的單價,才是聰明的購屋方式。

 
 
   
 
 
 

樓層別

公設面積佔權狀總面積比

套房

32﹪--38﹪

五至十樓

15﹪--20﹪

十四樓

25﹪--28﹪

十五樓以上

30﹪~32%

超高樓

33﹪~3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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